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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古代杀牛是犯法的

从西周到明清的各个王朝,都制定了相关法律保护耕牛。对偷牛、杀牛的人,轻则关监狱,重则处死刑,其罪不可赦免。

据《礼记.王制》记载:「诸侯无故不杀牛……」这说明在西周时期,连诸侯都不能随意杀牛。到了汉代,规定更为严格,《汉书.龚遂传》记载︰「禁私杀牛马,牛用耕田,有宰食者,杀无赦。」宰牛可以直接判处死刑,不能赦免。不仅宰牛是重罪,盗牛也是重罪,汉律规定盗窃耕牛「与杀同罪」。《汉律.九章》还记载︰「不得屠杀少齿,违者弃市。」就是说小牛更不能杀,违者要绑缚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犯人暴尸街头。

在唐代,唐高祖李渊和唐太宗李世民都注意保护耕牛,这对后世皇帝产生了较大影响。此后的唐朝皇帝屡次颁布律令,禁止民间宰牛和吃牛肉。唐朝着名的法律彙编——《唐律疏议》中,将「屠牛」与图谋造反、忤逆父母、铸造假钱、持刀抢劫等并列,定为「十恶不赦」的重罪。《唐律疏议》还规定,伤害别人家的马和牛,按照盗窃罪判刑,并且还要照价赔偿。如果杀的是自己家的马和牛,处一年徒刑。 宋代对杀牛者处罚更加严厉。宋朝法律有明文规定,严禁屠宰耕牛。北宋初年《宋刑统》规定,「诸故杀官私牛者,徒一年半」,「主自杀牛者徒一年」。到了南宋刑罚更重,「诸故杀官私牛,徒三年。」更有甚者,杀牛还会被刺配充军。而在当时,只有命案在身的人才被刺配充军。《宋刑统》还规定,盗杀牛马的,「头首处死,从者减一等」;伤害牛马的,「首处死,从减一等,创合可用者,并减一等。」另外,《宋史.刑法志》规定,国家大赦时,只有杀人放火和宰杀耕牛者不在赦免之列。

明代对杀牛惩处的范围更广。《大明律》规定︰「凡故杀他人马牛,杖七十,徒一年半;私宰自己马牛,杖一百。耕牛伤病死亡,不报官府私自开剥,笞四十。」跟元代相比,明代不但对杀牛的处罚更重,而且耕牛伤病死亡了,也不能随便宰杀,而要报告官府,等查验以后才能处理,否则仍要治罪。

清代禁止杀牛的律令跟明代相似。《大清律》中规定,「凡私自宰杀自己马牛者,杖一百。」「若故意杀他人马、牛者,杖七十、徒一年半。」不过对于重新犯罪的,加重了处罚:直接发配到附近充军。

新中国成立之初,政府仍有明文规定:禁止任何机关和农民私自宰杀耕牛,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惩罚。直到1972年,才放宽规定,允许杀牛。

为何《水浒传》里好汉们却能上二斤牛肉?

在《水浒传》所在的宋朝,律法《宋刑统》规定:“诸故杀官私牛者,徒一年半。”只有官府养的准备上贡朝廷的菜牛和老病意外夭亡的黄牛,经过官府批文以后,才能够公开屠宰。

但即便法律规定了不能随意宰杀牛,吃牛肉,并不代表底下人们就真的照办,只要不被查到就行了。禁令发布后,看到根本就没有效果,百姓该怎么吃还是怎么吃,后来朝廷索性任之了。

一方面大家该怎么吃还是怎么吃。梁山好汉们对于法律也不那么在乎,后来都一个个造反了,本来就是土匪,就别指望他们严格遵守法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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